想起最近一件新闻,南京的一个案子,详情不太了解,大致是路人好心扶助街头摔倒的老太太,被老太太讹为肇事者,在法庭中因为无法构明真相,只好按照“人性本恶”的原则判定路人赔偿,因为正常人是没有动机去扶助一个素不相识的路人的。 这将成为中国社会道德氛围彻底嬗变的一个小小里程碑——恶被法制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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